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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发布

作者:姚泽练发布时间:2017-03-28 01:06

安康公积金网讯(通讯员  姚泽练)3月27日,我市通过报纸、网站、微博等形式发布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这是全国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以来,我市第三次全面公开披露公积金“账本”。

制度扩面“小步快跑”

“账本”显示,2016年全市实缴单位2870家,新开户单位124家,净增单位36家;实缴职工10.54万人,新开户职工0.74万人,净增职工0.13万人;当年缴存额10.45亿元,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27%、1.25%和3.16%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65.29亿元,缴存余额36.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06%、1.66%。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7.8%,国有企业占4.22%,城镇私营企业占12.1%,其他占5.88%。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9.01%,中等收入群体占37.94%,高收入群体占3.05%。

个贷发放“应贷尽贷”

统一全市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最高限额50万元,单方最高限额40万元,装修贷款最高限额30万元。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5万笔9.21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1万笔57.86亿元,贷款余额30.87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5.58%,同比增长8.5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7.2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5.15%,同比增长12.82%。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519.65万元。全年发放异地贷款58笔1726.5万元,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895.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72.97万元。

提取政策“张弛有度”

为积极支持楼市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我市先后出台阶段性使用政策,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允许装修、支付维修基金、重大疾病和家庭困难提取;放宽提取时限,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5年内,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提取。全年办理提取2.34万笔9.86亿元,同比增长178.53%;占当年缴存额的94.35%,同比增长59.4%;提取总额29.22亿元,同比增长50.93%,保持了资金平稳运行其中,购买、建造、翻建住房消费提取占81.9%离退休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提取18.1%

管理服务“优中有进”

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积极发挥职能,全年召开2次全体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201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决策市公积金中心积极支持中心城市重心北移,提前布局公积金业务网点,去年8月成立安康高新区公积金管理部并正式对外办公。同时,鼓励支持管理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目前全市12个管理部已有5个管理部进驻。为提高全员服务水平,该中心大力实施“文明单位素质提升工程”,全年开展4次全员综合业务培训,邀请市委党校、安康学院等单位专家、教授、讲师开展专题讲座12场次,受训400余人次连续三年荣获全省住建系统创建省级文明行业优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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