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积金网讯(通讯员 邱洪涛)为进一步加强紫阳县镇卫生院住房公积金管理,切实维护基层卫生院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11月1日,紫阳县管理部会同县财政局、县卫计局联合发文对全县21个镇卫生院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事宜进行明确。
一是自2016年起将全县21个镇卫生院在职财政供养人员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配套资金拨付由原来的县财政拨付到县卫计局分配到镇卫生院后再由卫生院自行缴存的方式,改由县财政按预算直接划转到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二是明确21个镇卫生院执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同样的缴存标准,即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按工资总额的12%的执行;三是强调了21个镇卫生院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填报要求、审核程序和资金归集、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