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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管理部切实规范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作者:熊礼花发布时间:2016-09-23 01:33

安康公积金网讯(通讯员  熊礼花)今年以来,镇坪县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文件,大力宣传力度,切实规范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超比例、超基数缴存公积金、一人多户现象将成为过去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规定,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不高于12%,最低不低于5%。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安康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非私营单位)月平均工资的3倍,同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通过与缴存职工、缴存单位沟通,认真宣传讲解政策,清理了一人多户现象。此举规范了公积金缴存管理,杜绝了公积金贷款存在的潜在风险,维护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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