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积金网讯(通讯员 姚泽练)对于我市广大单身职工来说,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相关业务时,已无需再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单身证明,只需本人面签一份单身声明即可,这是笔者近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
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笔者看到,前来办理相关公积金业务的人员围住了咨询台,工作人员不时将一张《单身声明》递给有需要的职工。据悉,日前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及时调整政策,取消了开具单身证明的程序。
据了解,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防范骗取骗贷行为的发生,我市单身未婚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不用再开具单身证明,只需本人面签一份单身声明即可,非常简单方便。
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职工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追回骗提套取资金,视情况取消职工三到五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身声明格式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声明:
1.本人目前婚姻状况为单身,未在任何地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本人向贵中心出具的各项资料内容真实有效;
3.本人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对由此引起的系列问题负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字:
申明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申明人工作单位(或所在社区)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