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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与长安银行安康分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

作者:姚泽练发布时间:2015-09-22 00:10

安康公积金网讯(通讯员  姚泽练)91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长安银行安康分行举行业务合作签约仪式,市中心主任孙廉军、长安银行安康分行行长陈征代表双方签字,标志着长安银行安康分行已正式准入受理公积金委托业务。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方巍、中心各科长及长安银行安康分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陈征介绍了长安银行安康分行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和开办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筹备情况。长安银行安康分行是在陕西省委、省政府主导下,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国有地方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截止8月,该行总资产达35亿元,存、贷款总额分别达到32亿元和22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7亿元,客户和业务已覆盖安康93区,信贷新增额度一直处于安康市金融同业前列,先后获得市委、市政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特殊贡献奖”等多项荣誉称号。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顺利开办,该行成立了住房公积金委托代理业务工作领导小组,选配落实了一批业务骨干经办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在清算系统、业务流程、法规政策等各方面加强与市公积金中心对接,目前各方面的筹备工作已经全面就绪。

孙廉军在听取了长安银行安康分行的工作介绍后,对该行近年来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赞赏,对双方正式签订业务合作协议表示祝贺,对前期各项筹备工作表示满意。对做优做好公积金委托业务,孙廉军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主动学习各项业务知识,熟知政策法规,牢记业务流程;二是加强窗口服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供微笑服务、高效服务、满意服务;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不断总结完善提高;四是加强责任意识,珍惜机会,主动作为,以业务合作为契机,助推公积金事业和安康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作出新的贡献。

据悉,长安银行安康分行是继我市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信合联社之后,第7家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开展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的银行。市公积金中心对各委托银行建立了以服务质量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充分的公平竞争有利于促使各委托银行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同时让职工办事更加方便、自主、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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