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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顺利完成

作者:李孝清发布时间:2015-08-27 08:28

安康公积金网讯(通讯员   李孝清)从七月中旬开始,通过管理部全体员工和县财政局相关股室人员的共同努力,于826高质量完成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审核、财政拨款、汇缴入账工作,确保职工利益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岚皋管理部按照“防风险,保需求,优服务,促发展”的总体要求,着力践行“三严三实”,坚持高标准,重实效,真正把“三严三实”体现到尽职尽责及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进一步加强与县乡财政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利用20156月份干部职工工资调整时机,随之做好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经县政府审定同意从20157月起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一律按新工资标准计算缴存公积金,其缴存比例按财政资助12%,个人8%执行。本次基数调整后,财政全额拨款县级行政事业单位93个和12个乡镇,月增缴存额达74.6万元(其中:财政资助增加44.8万元,个人部分增加29.8万元),2015712月增加缴存额为44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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