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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加大力度推动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

作者:孙义发布时间:2015-08-05 08:46

安康公积金网讯(通讯员  孙义)在经济下行形势下,市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三部委三个文件要求和中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突出防风险、保需求、优服务、促发展工作主线,加大力度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发展。

实行楼盘准入制度。加强与房地产商的合作,“五证”齐全并主体工程达到进度,与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后,按照购房者公积金贷款总额的10%缴纳保证金,正常缴存职工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同时,市中心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对购买安康境内的保障房,均按首套房对待,并提供不超过房款80%的按揭贷款。

科学调整贷款额度。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和国家有关政策,将本市川道城镇带的单、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至4050万元,其他县的单、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至3040万元。单笔额度与账户余额不设倍数限制,还款收入核定范围不超过工资实际收入的50%,最低人均保留本市最低生活标准,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购房者凭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征信报告、房管证明等要件直接到办事大厅办理贷款手续。

担保方式多元选择。为便于缴存职工购房贷款,不再实行机构担保,实行自然人担保,自然人限定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现行的担保方式有质押、房产抵押、按揭、联合担保等,可供购房者自行选择。

规范购房还贷提取。购房者需提供借款凭证、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提取申请等要件,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直系家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或者购房款,也可以偿还贷款本息。个人账户留存余额为上年结转余额(以630为准),不实行按月提取冲抵还款。

强化流程时限管理。积极建立权责清单,进一步强化业务管理。提取实行二级审批,符合规定的,当天办结;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决定;贷款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实行三级审批(个贷员初审、一级审批、二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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