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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下调

作者:姚泽练发布时间:2015-06-30 08:55

安康公积金网讯(通讯员  姚泽练)央行宣布下调存贷款基本利率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对我市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自628日起, 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

今年到目前为止,公积金已经3次降息。据悉, 62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2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2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明年1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而如果是628日后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但放款日在628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将直接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与此同时,公积金的存款利率也下降了,当年缴存的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85%下调至1.6%。因623日至710日进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结息对账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支取及转移等业务,我市职工在713日全面恢复对外办公后即可按照调整后的利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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