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公积金网讯(通讯员 汪晓东)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借款对象经济负担,精简办理程序,提高服务效率,自2014年9月9日起,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要求借款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公证,取消公证收费。
这是该中心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环节中,本着惠民利民原则,经过与相关方面协调实行的一项具体措施。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还将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降低中间费用,切实解决群众困难,提供更加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