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底开始,经过半年时间对我市各县区商品房市场的持续调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从于6月12日决定,调整我市各县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最长期限。全市分为四类区域:
一、 市本级、汉滨区、高新区: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4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30万元。
二、 汉阴县、旬阳县: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3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20万元。
三、 石泉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白河县: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25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20万元。
四、 宁陕县、镇坪县: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2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15万元。
五、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全市统一最长期限30年,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限后5年。
此次调整依据主要是考虑各县区商品房市场的均价、平均面积、职工收入水平,同时结合保障房建设的实际情况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