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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关于申报创建省级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的报告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2-06-04 08:48

省住建厅

我单位于2005年成立,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现有职工22人,领导设置一正两副(暂缺副职一名),内设政办科、业务科、计财科、信息科、监督检查科5个科室。具体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使用和业务指导。同时承办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贷款、提取等业务。

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党组的直接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总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为根本,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精神文明创建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住房公积金系统的良好形象,为建设美好安康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住房公积金事业和发展上了一个大台阶。

截止2011年底,全市有2714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人数达11.7万人,覆盖率达95%。全市当年归集4.78亿元,同比增长23%,完成年计划117%;累计归集公积金26.5亿元,同比增长23%,余额达到16.8亿元,完成年计划111 %。全市当年放贷5.55亿元,同比增长12%,完成年计划137%;累计向4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5亿元,同比增长32%,贷款余额达到12.7亿元,同比增长39%,完成年计划119%;个人住房贷款个贷率76%,使用率85%,同比分别增长了65个百分点;个贷逾期率为0.07‰。全市实现增值收益2224万元,完成年计划124%;累计实现增值收益12653万元,同比增长21%;当年为廉租房提供建设资金325万元,同比增长6%,完成年计划的108%;累计为廉租房提供建设资金961万元。全市提取风险准备金653万元,累计提取风险准备金2837万元,同比增长30%,充足率达到2.23%

住房公积金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的轨道,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广泛应用,省市县实现三级联网管理,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团结奋进的管理团队基本建成,文明和谐、高效准确、规范严谨、热忱负责、精益求精的作风建设要求得到充分体现。2011年,被省建设厅授予“2011年全省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被市委表彰为“城乡统筹,三联共建”先进党组织,被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和“2011年度窗口示范单位”,“保障性住房建设先进单位”,被市政府命名为“园林单位”,被省爱卫会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我们自认为已具备创建省级文明行业基础。为此,我们从2012年初在全系统开始启动创建省级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活动,计划用两年达到省级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标准。现将《创建省级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规划》随文报来,请省住建厅及省文明办给予关心、指导和支持,以顺利实现创建目标。

特此报告。

   

附件:创建省级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活动规划

 

 

 

一二年五月三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创建省级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活动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通知》(陕建函〔200926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实施规划。

一、创建指导思想及目标

  2012年,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两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改善居住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总体要求,以构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机关为主题,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以广泛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 大力开展“三亮”(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三争创”(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先进服务型党支部),实现“四个一”(打造一流作风、建设一流队伍、展现一流形象、提供一流服务)目标,不断拓展创建内涵,创新工作载体,深入扎实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塑造文明行业的良好形象,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成绩突出,规范服务达标,行业作风优良,队伍素质良好,群众评价满意,社会广泛认可,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的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标准,力争用两年时间创建为省级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

二、创建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注重学习培训,提升整体素质

紧紧围绕以构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机关,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广泛开展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活动。建立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中心“例会”和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体学习制度。要求每个职工每年记学习笔记五千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两篇以上,单位办学习展版、园地、板报等宣传栏6期以上。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营造全员学习、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努力创建学习型单位。

(二)丰富创建载体,提升文明服务

以创建先进示范管理部、文明示范科室、文明示范窗口、文明岗位、文明服务之星等各类创评先进活动为载体,切实丰富中心创建活动,提高中心创建水平,为争创省级示范点夯实基础。按照提升服务的要求,在服务形象、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中,从完善政策、优质服务两个层面,努力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在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各个环节为群众提供更加周到、方便、快捷的服务。通过建立住房公积金网站宣传、深入推行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制、完善宣传栏、咨询台、查询终端等优化服务设施,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等服务措施,延伸中心的服务触角,拓宽服务平台,改进服务方式,做到靠前服务和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三)强化保障职能,促进和谐稳定

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开展课题调研,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难题,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和购买保障住房放宽提取条件和贷款条件,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求,并加强与保障办的联系与协作,及时明确有关政策,完善有关手续,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支持,及早让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同时,科学合理运作,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稳步增长。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允许的范围内,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优化资金运用组合,实现增值收益的稳步增长,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更加充裕的资金保障,让更多低收入家庭受益,为改善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造福民众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四)健全各项制度,贯彻“四个统一”

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制定、修定、完善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制度,机关建设制度、党的建设制度等各项制度。特别针对新体制调整、新管理模式运营,从各个层面、各个环节修改完善,逐一统一制定“决策、制度、核算、管理”的标准以及实施细则,以配合“三化”、“四统一”的落实。一是要不失时机的把握机构调整期间出现的新管理模式下的制度修改、起草工作,统一贯彻落实,切实做到内容完善、内控健全,档案合理,科学规范。

(五)加强监督管理,持续提高效能

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持自查自纠,强化监管。以《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契机,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分别从制度统一、业务规范、技术支撑、管理考核、业绩考评、人员培训六大方面加强对十一县区管理部的管理和考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业务有序开展。结合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新改选一批行风监督员、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公布监督电话、民主评议等方式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实行“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和即时办结制,促使社会综合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六)加强防御能力,确保资金安全

加强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各项审批行为,严格按政策、制度、权限、程序和规范审批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实时或定期进行内审,随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安全防范,更新提升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现代化手段管理和规范业务行为,把人为因素降到最低,加强贷后管理,建立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和风险化解机制,及时堵塞漏洞;开展“无差错”、“零失误”、“争创示范岗”活动,并与考核、奖励、晋升晋级挂钩,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树立示范样板;加强资金运作,提高收益水平,完善成本核算、资金需求预算,增收节支方案,定期清理账户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收益率,积极推行统一决策、制度、核算、管理模式,有效防范县区资金风险,进一步提高县区资金使用效率。

(七)探索扩面机制,突出业务绩效

通过积极探索建立扩面机制,全面落实扩面工作任务和责任。召开扩面座谈会,加强政策宣传,出台相关文件,发挥县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作用,运用利益机制动员社会力量扩面,建立奖惩机制,加强考核奖惩,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常年联系服务机制,定期催收催缴公积金,扎实做好公积金扩面工作。充分发挥公积金作用,大力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进一步优化程序,减轻负担,提高效率,规范审批行为,严格按政策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加强与开发商、银行、担保公司有关协作单位的联系沟通,保证贷款发放顺畅,努力在解决职工住房需求发挥更大效率。

(八)夯实创建基础,注重创建成效

充分发挥党、工、团、妇各级组织的作用,要继续按照“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要求,切实做好基础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文明礼仪、文明出行、“志愿者服务”等宣传教育活动和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引导中心员工从身边做起,从岗位做起,从公共场所做起,从家庭生活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进一步增强各科室、各管理部在加强文明创建宣传与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及时发现、宣传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新人新事,涌现出一批有广泛影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促进行业文明单位建成率达到80%以上。

三、创建工作领导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各科室、管理部要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创建思想,充分认识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不断增强全体员工参与创建的自觉性,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员工都能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明确争创目标和工作任务,并自觉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进一步明确以中心领导为正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区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行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心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向元昌

副组长:方巍

  员:周福明、魏凌霄、张梅、王俊、王义莉、汪晓东及各县区管理部主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周福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创建工作机制,细化落实工作职能,并负责报送创建信息、协调联络、分析汇总、检查指导等日常工作。

各科室、各管理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创建目标,履行工作职责。要经常分析创建形势,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考核,切实把创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

要不断完善创建制度,强化动态监督,力争创新增效。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办公室要重视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不定期组织检查。力争文明知识知晓率达到100%,文明活动参与率达到100%,争优创先面达到100%。各科室、各管理部要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列入集体和个人的年度综合考评,监督检查科要抓好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检查,确保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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