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县区管理部、各科室:
因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和年度结息的需要,自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7月25日(暂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区管理部、水电三局工作站暂停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提取业务。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停止受理贷款申请,已经受理的须在24日前办理完毕;
2、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同志请于5月24前办理;
3、归集、还贷业务在银行正常办理,有关账务待恢复办理业务后补记;
4、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于5月28日零时开始升级,届时将暂时关闭系统,请各操作人员在27日16:00之前处理完毕各项业务及账务并完成日结。新系统开通及操作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5、原与康泰置业担保公司、各受托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在机构调整工作开始后自行终止。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