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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2011年度报告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2-05-21 08:59

201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及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领导下,在省监管办的有力指导下,在市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以市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年度工作计划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会计核算,大力发展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地安全运营。

一、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011年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数2714个,缴存职工人数达11.7万人,当年新开户单位数244个,新开户职工人数5497人。当年缴存住房公积金47756万元,缴存总额26.5亿元,余额16.7亿元。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11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06亿元,累计提取9.7亿元。

三、     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2011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55亿元,发放人数3625人,年回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54亿元,个人贷款累计发放笔数40049笔,个人贷款累计发放22.4亿元,个人贷款余额12.7亿元;个贷率高达76%,个贷逾期20笔,逾期额8.77万元,个人贷款逾期率0.007%

四、     资金运用情况

2011年全市购买国债1700万元,国债余额236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6%

五、     增值收益情况

     1、业务收入

     201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为5972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169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4192万元,国债利息收入80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

2、业务支出

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为3748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3458万元、委托贷款业务手续费支出210万元,归集手续费等支出80万元。

3、增值收益及分配

201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相抵后,实现增值收益2224万元,住房公积金收益率为1.33%;当年提取管理费用1246万元,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653万元,年末风险准备金余额2837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为2.23%;为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25万元,累计为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961万元。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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