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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业务科转变作风服务承诺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2-05-17 08:43

1、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2、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先受到来访、咨询或接待办理的工作人员,要负责给予办理或咨询一方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按照工作规程,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指南,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承办过程中,要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并明确开列需要补充的手续或材料的清单。

4、实行“马上就办和限时办结制度”。 对符合规定和手续齐全的应及时受理,马上就办,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办结;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办结的,应在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同意后,在原定办理时限内向群众做出说明,并明确完成时限;单位领导布置和交办的工作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

5、接待外来办事人员做到举止文明、周到热情,耐心细致,并做到“四即时一记录”即对外业务即时办,咨询问题即时答,疑难问题即时报,研究结果即时复,并对有关问题作好记录。

6、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落实“十个严禁”,依照规定制定和政策,秉公办事,绝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勤政廉政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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