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动态要闻 > 今日要闻 > 正文内容

市中心关于举办“清风伴我行”演讲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2-05-10 11:16

各县区管理部、各科室、三局工作站: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职工干部的廉洁意识,深入开展“三化”管理,增强员工素质,提高服务质量,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根据中共市直机关工委《关于组织开展“清风伴我行”演讲活动的通知》(安市直工发【201214号),市中心决定,举办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清风伴我行”演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向元昌

    副组长:方巍

    成员:魏凌霄  周福明  张梅  各管理部主任

    本次活动具体工作由魏凌霄同志负责。

    二、时间安排:

    155----5月20,各部门组织演讲稿,内部演讲;

    2520----5月22,各部门确定演讲稿内容、演讲人员,并将演讲人员名单及演讲稿件发送市中心;

    3525上午报道,下午开展演讲活动。

    三、活动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加人员:

    1、参会人员:市中心、汉滨区管理部、三局工作站全体人员;

    2、演讲人员:市中心2人、各县区管理部、三局工作站各1人参加演讲;

    3、邀请有关单位、新闻媒体参加。

    五、活动内容要求:

    1、演讲内容紧密围绕“清风伴我行”主题,结合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和亲身经历,畅谈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工作新成效、新经验;歌颂党员干部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结合反面典型案例,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廉洁意识。

    2、仪表端庄、表演得体、表达流畅、语言生动,用普通话脱稿,时间控制在8--10分钟以内。

    3、奖励方式:

    演讲比赛按照成绩取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纪念奖若干名。市中心将从获奖人员中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全市比赛。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915—3269119
网站标识码:6109000065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983号 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