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今年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20周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13周年。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庆祝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20周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13周年宣传月启动仪式,并在中心广场举行为期两天的宣传咨询活动。主要目的就是要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依法在非公企事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建设和谐社会、美好安康伟大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在此,我代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全体员工向出席参加启动仪式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住房公积金事业和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做出卓越贡献的各级领导、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是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成果。1991年在上海试点,1992年在全国推行,1999年国务院又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此,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已由最初的行政推动走向依法建立的法制轨道。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93年。长期以来,特别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以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国家法规,积极在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依法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已由党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向非公企业、个体户延伸,充分显示了这一制度的生命力和优越性。截止2011年底,全市已有2714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人数达11.7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6.5亿元,余额达到16.8亿元;累计向4万户职工发放贷款22.5亿元,余额达到12.7亿元;个贷率达76%,使用率达85%,居全省之首;累计为廉租房提供建设资金961万元,支持职工购房、建房约450万平方米,近10万名职工通过提取或贷款拥有或改善住房。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轨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被省住建厅授予“全省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被市委表彰为“城乡统筹,三联共建”先进党组织,被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和“2011年度窗口示范单位”,“保障性住房建设先进单位”,被市政府命名为“园林单位”,被省爱卫会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全国、全省形势相比,和广大职工的迫切愿望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全市大部分非公企事业单位还没主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度扩面进展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受到限制,严重阻碍了住房市场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我们一定要站在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和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高度,依法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切实保障非公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和谐社会、美好安康做出贡献。
一要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为了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不断改善住房条件设立的住房保障制度。它的根本目的就是实现住有所居和居者有其屋。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职工提高住房消费能力,促进住房建设,有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城镇化步伐,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强制单位和个人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属职工个人所有,专项用于住房建设,保障住房需求。为单位和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水平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关系到职工购房建房的资金积累,关系到职工申请住房优惠贷款的资格,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合法权利。有利于形成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解决住房资金的筹资机制,大幅提高中低收入家庭购建房支付能力,实现安居乐业;有利于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善就业环境,树立守法诚信形象,促进企业长远发展;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和城镇化建设,推动地方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我们一定要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为本单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
组织好宣传月活动,在安康日报、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等主流媒体集中宣传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省市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宣传报道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过程中出现的先进典型、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先进经验、好人好事。设置专题栏目,组织专题节目,撰写专题文章,开展专题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市县联动,在城区中心地段组织不少于2天的宣传咨询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表彰先进缴存单位。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成立宣传通讯组,建好市中心网站,建立与新闻媒体长期合作机制,及时宣传报道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情况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全体员工的宣传责任,建立与企事业单位长期联系的服务机制,定期及时上门宣传服务,帮助指导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组织和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联谊活动,通过社会活动宣传住房公积金工作。同时办好机关宣传栏,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责任。要增强法律意识,依靠法律手段维护法律权威和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要加强员工的执法培训,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员工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要定期组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欠缴、少缴、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依法催建住房公积金制度,对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法强制建立,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要开展联合执法活动,组织工会、人社局、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检查、视察,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协调、受理、处理公积金制度建立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出现的违法案件,并加大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增强执法的震慑力。通过严格的执法,促进企事业单位自觉申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四要建立长效扩面机制
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扩面责任,把制度扩面作为本辖区、本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考核依据,发挥行政资源优势,推动制度扩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作,进一步落实好管委会、市总工会、人社局和工信局《关于在非公企业、民办事业单位中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安房金委发〔2010〕7号文件)精神。企业评优评模、表彰先进、上市融资、选举人民代表、推选政协委员,要看是否为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要积极探索与人社、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合作方式,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签订劳动合同、检查工作、年审年检、资格审核的重要条件。要运用利益驱动机制,动员社会力量或与有关部门、银行进行合作,充分利用他们的渠道和手段,帮助做好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要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把制度扩面工作与员工的年度考核、福利待遇、表彰奖励、晋职晋级挂起钩来,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没有完成任务的,降低考核等次,或给予一定的政治、经济处罚。
五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广泛深入开展“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活动,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保值增值,保障维护好职工的合法利益。开展 “三个文明创建”活动,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行业、窗口文明示范单位,整体提高职工素质,开展微笑服务、个性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满意服务。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坚持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马上就办制度,增添服务设施,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环境,提供全程便捷服务、优质高效服务,以赢得到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的支持,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
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美好安康建设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团结拼搏,埋头苦干,把依法推进制度扩面工作推向新的阶段,以服务美好安康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