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在保障性住房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各县(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授予“全市保障性住房先进单位“称号。
中心在过去的一年里,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管理,相继出台了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一系列政策措施,受到广大职工欢迎。
在国家严厉调控房地产市场情况下,为廉租房提供建设资金325万元,较上年增长6%,为廉租房建设做出了新贡献。2012年将积极申报公积金直接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将其作为支撑我市住房消费融资体系中的重要力量,在改善全市职工居住条件,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经济快速增长,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方面,充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