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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2-02-14 08:26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陕西金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晶华大厦”楼盘的客户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特此通知,请向购房对象说明,谢谢合作!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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