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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2-02-14 08:23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陕西安康宝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宝业御公馆”二期6、7、8楼盘的客户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特此通知,请向购房对象说明,谢谢合作!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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