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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创知识学习的通知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1-11-18 08:32

各科室:

为切实抓好双创工作,进一步强化以双创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让全体员工熟悉和掌握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和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确保单位双创知识、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基本技能掌握率全面达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关于调整双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的通知》(安房金管发〔201160号)要求,双创领导小组成员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落实市中心双创工作12项任务,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科科长为双创知识学习第一责任人,除参加中心组织职工集中学习双创知识、文件外,要安排专人组织科内职工加强双创知识学习,在单位掀起学习双创知识新高潮。

二、学习内容

要紧紧围绕双创知识、文明礼仪、健康知识、三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市情教育、遵守公共卫生意识等七大教育内容开展学习。

1、《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

2、《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版)》;

3、《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4、《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5、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6、市委、市政府及双创办下发的有关双创文件。

三、定期开展测评

为了保证双创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确保单位双创知识测评顺利过关,请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双创政策、文件和相关知识,以科室为单位做好迎验测评准备工作。

单位双创办要加强对科室职工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双创知识测评活动,要求每个职工的测评成绩达到90分以上。对低于70分以下的职工给予通报批评;低于60分以下的职工将给予警告处分,本人所在科室年终不得评选先进科室,并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测评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过关。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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