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与各受委托银行签订
《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协议书》
近日市中心与工、农、建、中四家受委托商业银行签订了2010—2012年度的《安康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协议书》。本次签订的《协议书》中确定了委托银行办理的业务事项、考核标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了各县区管理部和各县区支行可参照执行。
市中心向元昌主任在与各行签约讲话中回顾了双方合作的历史情况和现状,要求一是继续加强合作,拓宽领域;二是采用多种方式相互交流管理经验;三是市中心要向银行认真学习,特别是金融管理方面的知识;四是感谢各行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大力支持。
市政府副市长张全明同志参加了市中心与中国银行的签约仪式。张副市长在讲话中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 各单位的工会组织要站在维护职工利益的角度,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 市中心和银行要在相互学习上下功夫,在风险管理、财务核算、规范流程方面,市中心要认真向银行学习。
3、 住房公积金在民生工程、刺内需方面要发挥巨大作用,就此平台,希望双方能有更宽广的合作领域。
4、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应在贷款的同时考虑到国债、央行票据等多种资产运作手段,使公积金保值、增值。(市中心业务科 魏凌霄)
中心与建行签订协议书
(图片提供 建行)
中心与工行签订协议书
(图片提供 周福明)
中心与中行签订协议书
(图片提供 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