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动态要闻 > 今日要闻 > 正文内容

关于2009年度住房度公积金结息、对帐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9-06-15 11:39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9年度(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结息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保证结息、对账工作及时准确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09615715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等业务;

2、请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于2009620前完成缴存工作;已缴款未报送清单的单位,请及时报送缴存清单;

3、请各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于2009715后,到

 

 

市中心计财科领取结息对账单。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六月九日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915—3269119
网站标识码:6109000065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983号 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