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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索引号 szfzssydwakszfgjjjbzx/2021-0171 公开目录: 中心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5-31 10:45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安房金字〔202151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公积金贷款:

安康鸿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康吾悦广场商住项目”4-1#4-2#4-3#4-4#楼;

安康市惠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国江源•新都”B1#楼;

安康宜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天一城市之光”8#13#15#楼;

安康城投荣华康养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康城雅园”7#14#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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