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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安康公积金紫阳管理部查处一起公积金骗提行为

作者:柯建国发布时间:2021-03-10 17:17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3月5日讯  近日,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紫阳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发现并终止一起利用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对涉事职工进行了处理,维护了住房公积金正常管理秩序。
  23下午,紫阳县毛坝镇职工杜某携安康市某楼盘购房资料来到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要求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窗口工作人员通过仔细审核杜某提供的资料,发现存在一些异常问题,遂在稳住杜某情绪的同时,第一时间将所查情况上报给管理部。
  收到情况反馈以后,紫阳管理部当即与紫阳县税务局取得联系,并将杜某所提供的疑似有问题的购房发票上传给税务局的同志。经税务局工作人员审核鉴别,确定杜某所提供的购房发票是虚假的。与此同时,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群与杜某提供购房合同的开发商取得联系,经开发商核实之后,确认杜某购房合同中的房产系他人购买,不是杜某购买。
  参照税务局以及开发商所提供的审核验证信息,百分百确认杜某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公积金的违法事实,紫阳管理部通知杜某到单位接受调查,并严词告之杜某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这样的违法犯罪事实一旦被查证,除了要退回已经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还要将杜某本人纳入黑名单,其三年时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情节严重的话,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随后杜某认识到该事件的严重性,并说明因牛年春节将至,自己有许多欠账未还,借款人一再向其催要,在借款人步步紧逼之下,自己才决定铤而走险制作虚假资料骗取公积金,实属无奈之下所做出的冲动之举,并连连表达了悔过之意。
  鉴于当事人诚恳认错的态度,紫阳管理部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作出了没收虚假资料备案,三年内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处罚。(付江星 通讯员 柯建国 姚泽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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