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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索引号 szfzssydwakszfgjjjbzx/2020-0172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8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8-10 15:29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公积金贷款:

安康万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万达ONE3#6#10#楼;

安康市惠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国江源•新都”A1#C1#C2#C3#C4#楼;

陕西安康安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阳光尚都”1#2#楼;

安康高新碧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碧桂园•金州府锦园”5#7#8#楼;

安康市鸿浩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江尚城”6#8#楼;

安康中电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洺悦府”1#2#4#5#楼;

陕西安康博泰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汉城国际商业街财富中心”;

安康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高新佳境新城”1#2#3#4#5#楼;

陕西省紫阳县紫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紫邑新城”13#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0年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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