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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网站值班读网制度

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07-28 09:2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网站管理人员为网站日常值班读网人员,设置AB岗。具体职责是:负责每个工作日浏览阅读网站网页内容、链接运行,随时监控网站运行情况,确保网站正常运转、链接指向准确无误;防止网站网页内容被非法篡改或出现非法链接;对网站出现的异常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具体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方案;按照领导指示迅速落实异常问题的处置工作。

第三条 法定节假日期间,中心机关当日值班人员为网站值班读网人员。具体职责是:负责浏览阅读网站网页内容、链接运行,监控网站运行情况,适时查看网站是否正常运转、链接指向是否正确;若发现网站出现异常问题,要进行全面细致的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向网站管理人员和当日带班领导报告具体情况;积极配合网站管理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网站异常问题处置工作。

第四条 中心各科室、管理部的网站信息联络人员为本科室、管理部的网站值班读网人员。具体职责是:负责浏览阅读网站网页上本科室发布的信息内容,每日至少两次,防止本科室所发布的网页信息内容被非法篡改;协助监控网站运行情况,查看网站是否正常运转、链接指向是否出现明显错误;对发现的异常问题要进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向网站管理人员报告具体情况,提出相应处理建议;积极配合网站管理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异常问题处置工作。

第五条 在遇到突发事件、重大事件或者重要敏感时期,中心信息科将视具体情况相应增加网站的值班读网人员,加大对网站值班读网的密度和精度。

第六条 中心信息科负责做好网络运行的日常监测控制,指定专人负责24小时读网值班,确保网络运行环境安全、稳定;及时指导或处理网站管理人员反映的网络技术问题;制定相应工作预案,确保及时排除网络运行故障。

第七条 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制度,在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岗的,须请示带班领导同意、并有相关人员替岗后,方可暂时离岗。因值班读网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执行制度规定不力,导致网站运行故障、链接错误的,或者发现、消除网站异常问题不及时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具体情节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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