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减少和消除因突发政务舆情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及时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促进事态向良性方向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公积金管理服务为目标,加强舆论引导能力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减少和消除突发舆情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确保一旦发生政务舆情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应对处置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出现的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需要及时澄清、化解的政务舆情事件。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中心各科室、各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教育科牵头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根据政务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研究决定相关人员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审定政务舆情应急处置信息发布方案和信息发布口径;对政务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会商,提出解决方案;依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对网络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舆论传播介质的日常监测,收集、整理、分析相关信息,及时发现舆情线索;负责向领导小组提供舆情突发事件的初步调查、核实和回应工作方案;根据需要,协调宣传、网信等部门介入,争取指导和支持;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处置程序
(一)发生重大政务舆情突发事件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中心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
(二)根据事件性质和发展状况,研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初步组织调查分析,掌握事件缘由,及时向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通报,请求给予工作指导和帮助。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深入调查,全面掌握情况,分析事件性质、活跃程度、规模状况和公众关注焦点,提出处置方案,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四)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准备工作,统一对外答复口径,确定新闻发言人,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借助网站、论坛、报纸、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澄清事实,引导平衡舆论。
(五)做好新闻媒体采访的受理安排,对于严重失实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政务舆情事件,要在发布新闻澄清事实的基础上,争取相关部门工作支持,从源头控制政务舆情进一步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
(六)对政务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若事件发展有扩大趋势和迹象,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分析问题,拟定对策,迅速调整完善应急处置措施,以有效化解矛盾、处置舆情。
(七)重大政务舆情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过程的总结评估、情况通报,并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