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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工作制度(试行)

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07-15 10:56

为进一步做好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和管理工作,更好形成部门间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良好发展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制度依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 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07号)有关精神,制定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工作制度。

二、责任划分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主办单位为安康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主管责任在安康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信息科,承办责任在安康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信息科。

三、部门协同

加强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移动公司等有关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根据工作情况提请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联席会议,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移动公司等单位参加,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监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0年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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