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8017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
吉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7111.75元,下限为3422.35元。
昆明:2020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516元,较上年度增加3453元;下限:一类区1670元,二类区1500元,均与上年度持平;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596元,较上年增加2650元;下限: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1680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1450元;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为1270元
重庆:上限为22429元,较上年度增加1988元; 下限不得低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1800元,二类区1700元,均与上年度持
南宁:上限为21658元,较上年度增加1591元 下限为1810元,增加130元
乌鲁木齐:上限为17852元,较上年度增加1253元;下限为162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62元,均与上年度持平。
南昌:不得高于22118元,较上年度增加145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308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下限为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与上年度相比分别为增加348元及持平
石家庄:最高为19245元,较上年度增加769元,最低为3849元,较上年度增加154元。
吉林:上限为17111.75元,较上年度增加621.5元,下限为 3422.35元,较上年度增加124.3元,
天津:最高不得超过25983元,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缴存比例不变。
海口:上限为20670元,不高于当地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1670元,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