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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的通知》解读

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06-30 08:27

为防止和杜绝因重大疾病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527日,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下发了《关于调整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的通知》,为方便缴存职工全面了解掌握,小编特意对《通知》进行了解析。

1、规范大病提取业务的出发点是什么?

缴存职工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我们本着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的人道精神,准许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公积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但是也存在极少数缴存职工企图利用虚假患病报销手续骗提公积金,为了规避这种骗提行为,特对办理大病提取业务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2、大病提取在哪些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新增了缴存单位证明。缴存职工在提供住院病案首页、重症诊断证明、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票据、提取人身份证、一类银行卡基础上,需缴存单位出具职工身患重大疾病证明。二是实行部门联动核查,管理部在受理重病提取时,一旦发现有作假嫌疑,可以协调就医医院、医保中心等部门进行核实,在3个工作日内再予以回复办结。

3、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应该怎么做?

希望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要讲究诚信,守法遵规。单位在出具职工身患重大疾病证明的时候,要进行认真核实,审慎出具。缴存职工更不要心存侥幸,一旦发现利用虚假资料前提,将纳入诚信黑名单,三年内取消相关业务办理资格。

4、市民如果发现了骗提现象,应该怎么举报?

广大市民发现通过虚假住院报销手续骗提,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内审稽核科举报,举报电话326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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