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动态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文件名称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对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zfzssydwakszfgjjjbzx/2020-0131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6-29 08:46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对帐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部,各科室,水电三局工作站: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保证2020年度(201971日至2020630日)结息、对账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停办时间

2020年71日,市中心各管理部以及三局工作站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转移、并户、贷款等业务。

二、具体工作内容

停办业务期间,请各管理部、三局工作站及时核对账务,清理往来账项,保证各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时登记到职工三级明细账,确保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账务准确无误。202063015:00以后停止记账,认真核对住房公积金单位帐与职工明细账,于当日下午16:00准时完成日结单生成工作,并完成6月份的月度汇总工作,若有问题及时反馈市中心进行处理。

结息期间,计划财务科要及时核对住房公积金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会计报表等,确保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同时,及时核对“住房公积金”、“其他应付款-公积金单位挂账”、“委托贷款”科目与辅助查询的单位往来、挂账往来、贷款往来账,保证上述三个会计科目明细账账账相符。

年度结息完成后,请各管理部及时打印出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各管理部将单位及个人的对账单以多种形式传送到各缴存单位对帐。

三、其他要求

各管理部、三局工作站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统筹兼顾,安排专人,确保结息对账和贷款逾期清收工作“两不误”。认真做好停办业务宣传工作,在办事大厅显要位置和中心网站进行公告,给予办事人员温馨提示,让办事群众知晓。各管理部、计财科、三局工作站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统一步调,精准数据,确保2020年度结息、对账工作顺利完成。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0年624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915—3269119
网站标识码:6109000065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1006983号 陕公网安备:610902020000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