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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144平以下利率按1.1倍计

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0-06-23 15:30

6月18日,惠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防范控制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方便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新通知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购房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购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5倍执行。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且贷款年限加上房龄不得超过40年。与此同时,新规定要求,首套最高金额,个人首套最高40万,夫妻首套60万,房贷、车贷、信用卡5年内预期6次 或连续逾期3次不能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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