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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租房最高可提公积金超6万元/年

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05-29 08:27

5月27日,佛山市发布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度我市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的通知》及政策解读。根据通知,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佛山租房和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延续上一年度的标准,租房最高可提取超6万元/年,无房最高可提取6930元/年。

政策解读强调,佛山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标准,除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普通住宅面积作限定外,还根据该市租金变化情况、住房公积金可用资金量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为响应国家租购并举的住房政策,2018年,佛山市大幅提高了租房和无房提取标准,去年佛山的租金水平保持稳定,变化不大。基于上述情况,2020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的租房和无房提取,维持原有标准不变。

具体来说,本年度内,佛山租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出上述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也就是说,每人每月最高提取5040元,每年60480元。

无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标准为:面积按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35元/月)的55%核定。即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因与购房密切相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往往备受市民关注。去年,佛山63.12万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共提取公积金113.82亿元,金额同比增长11.13%。提取总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九成以上,购建住房新增近4万套。

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呢?

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是在本市内租房、无房;四是离退休;五是出境定居;六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七是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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