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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532家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30902.79万元

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04-14 08:24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宋平)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自3月6日全省出台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以来,截至3月底,河北省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有1532家,涉及职工223341人,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30902.79万元,其中,单位缓缴18328.54万元,职工缓缴12574.25万元。

同时,支持6954笔职工无法正常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涉及贷款余额147569.11万元。承德、张家口、唐山、保定、邢台等5个城市和开滦集团提高了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752名职工增加租房提取资金243.15万元。

按照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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