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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网站管理制度(试行)

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0-03-24 08: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康公积金网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促推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康公积金网规范全称为“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网站”,域名为“http://gjj.ankang.gov.cn”,是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唯一的官方门户网站。

第三条 网站的功能定位是“宣传政策法规、公开政务信息、传播管理动态、接受社会监督、服务缴存职工”。

第四条 网站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进行改版升级,不断调整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网站内容,确保网站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 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

第二章  网站管理与维护

第六条 网站实行归口管理,由市中心信息科负责网站的建设管理和日常运维工作。服务器托管方负责网站的技术支持,维护网站的稳定和安全。

第七条 日常监控实行多方位监管制,网站管理人员全天监管,各管理部、各科室干部职工浏览网站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信息教育科反馈。

第八条 网站信息原则上做到动态信息每日更新,其他栏目适时更新,坚决杜绝“僵尸栏目”现象发生。当天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当天撰写稿件,次日发布。

第九条 网站发布的所有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资料,由信息教育科统一管理,并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涉密内容的信息。

第十一条 网站不得含有及链接违反国家法律或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网管人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禁信息,一旦发现应及时删除,并向市中心领导报告。

第三章  信息审核与发布

第十二条 对所有上网信息实行登记制,各管理部、各科室上报信息前,需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报管理部主任、科长审核,信息教育科负责登记、编辑、上网,重要信息发布由信息教育科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 对职工的网站留言、投诉建议,由信息科及时下载打印,按公文流转程序送相关管理部、科室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到职工个人,办结周期原则上为10天。

第四章  奖励与批评

第十四条 各管理部、各科室应重视网站建设,鼓励积极发掘、搜集、撰写信息,并明确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的职工,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每月至少向信息教育科提供1篇信息。

第十六条 市中心成立网站信息考核小组,每年进行考核评比,对积极主动、准确及时提供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做好对外宣传的管理部、科室及个人给予奖励或表彰;对不配合网站管理或工作不积极的,进行批评或通报批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市中心信息科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0年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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