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szfqtjgszfgjjglzx/2020-0013 | 公开目录: | 中心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10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0-02-10 15:07 |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的通知
安房金发〔2020〕4号
各管理部、各科室:
为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管理部各科室要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深刻学习领会市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下发的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不断夯实防控举措,扛起政治责任,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防死守,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蔓延。不断树立信心、化危为机,在防控疫情中牢牢把握主动权,夯实责任, 细化措施,落实好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区管理部要按照属地管理、双重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属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部署,主动支持、积极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业务服务
恢复公积金窗口服务后,切实加强管理提效,持续扩大覆盖面,巩固提升个贷率,推动业务新增长,切实降低资金风险,推动便民服务、风险防控、资金效益融合提升,推进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积极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疫情防控期间,市中心相关科室要做好业务指导和协调,引导办事职工一般业务优先选择网上办理,临柜业务采取网络、热线提前预约等方式办理,尽量避免到大厅现场办理。各管理部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咨询和预约服务,引导办事职工合理安排出行时段,错开大厅办事人群高峰,避免在大厅聚集办理公积金业务。(业务管理科王俊牵头,各管理部具体负责)
三、严格防控措施
1.做好上下班日常防护。上下班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驾乘私家车,尽量避免用手触摸任何物品,养成勤洗手、多饮水的良好习惯。(内控稽核科张梅牵头,各管理部各科室具体负责)
2. 做好体温监测。工作期间,在市中心机关和管理部门口设置“请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温馨提示牌和检测区,对进入机关和管理部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测量(包括本系统人员),凡体温超过37.2℃或未佩戴口罩的办事群众一律不准进入办公场所,同时,应询问其是否有湖北旅居史或是否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并进行记录,视情节上报处理。对系统工作人员排查的重点对象,每天报告健康情况,对外出疫情高发重点地区未满隔离期的员工,暂时不予返岗。(综合科黄伯鹏、各管理部主要负责人牵头,抽调机关或管理部专人具体负责)
3.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开展办公场所卫生病毒消杀工作,打扫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分类处置废弃口罩、生活垃圾,做到垃圾每日清理,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清洁。(综合科黄伯鹏牵头,各管理部、各科室具体负责)
4.做好防疫物资保障。以实际需求为原则,加强与主管局疫情防控工作衔接,多方筹集和购置口罩、医用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积极保障正常工作秩序。(计财科王义莉、综合科黄伯鹏负责,各管理、各科室部配合)
5.做好防控宣传引导。利用中心网站、门前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引导干部职工理性应对疫情,发布工作动态和措施,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刊播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增强防控意识,坚定信心,营造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良好工作氛围。(信息科姚泽练负责,各管理部、各科室配合)
四、遵守工作纪律
系统全体员工要坚决树立大局意识、规矩意识,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保持高度警惕,自觉履行岗位职责,高标准完成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确保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1.明确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心17项工作纪律,严禁聚集和互相串岗,对安排的各项工作不允许推诿扯皮,党员率先示范,在疫情斗争中挺身而出、扎实工作,积极配合县区、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2.履行请假手续。对体温超过37.2℃或有发烧、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的员工一律按照程序请假,及时到医院就诊。
3.保持通讯畅通。工作期间,全体员工一律24小时开手机,随时关注市中心工作群信息,严格执行战时纪律,确保中心各项工作安排落到实处。
4.严格追究责任。凡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态度消极,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工作纪律,严肃予以处理。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