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2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关于2013年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2014年度重点工作建议的报告》、《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计划》、《安康市住房公积金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关于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报告》等重要议题。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49-1号,联系电话:0915-3269598。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安康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政办科、计划财务科、业务管理科、监督检查科、信息科,下设市直管理部、汉滨区管理部、汉阴县管理部、石泉县管理部、宁陕县管理部、紫阳县管理部、岚皋县管理部、平利县管理部、镇坪县管理部、旬阳县管理部、白河县管理部。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分 工 |
1 |
孙廉军 |
中心主任 |
负责本单位全面工作,分管政办科、计划财务科。 |
2 |
方 巍 |
中心 副主任 |
分管业务管理科、监督检查科、信息科,协助主任分管中心其他工作。 |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序号 |
网点名称 |
地 点 |
营业时间 |
咨询电话 |
1 |
市直管理部 |
育才路149-1号 |
9:00-17:00 |
3269769 |
2 |
汉滨管理部 |
兴安中路48号 |
9:00-17:00 |
3255026 |
3 |
汉阴管理部 |
汉阴县工行院内 |
9:00-17:00 |
5212281 |
4 |
石泉管理部 |
向阳大道财政路口 |
9:00-17:00 |
6320598 |
5 |
宁陕管理部 |
行政小区院内 |
9:00-17:00 |
6823886 |
6 |
紫阳管理部 |
紫府路中段 |
9:00-17:00 |
4420001 |
7 |
岚皋管理部 |
河滨大河西二路 |
9:00-17:00 |
2518077 |
8 |
平利管理部 |
新正街91号 |
9:00-17:00 |
8420092 |
9 |
镇坪管理部 |
政府大楼5楼 |
9:00-17:00 |
8823695 |
10 |
旬阳管理部 |
商贸街五巷7号楼 |
9:00-17:00 |
7206061 |
11 |
白河管理部 |
人民路65号 |
9:00-17:00 |
7827917 |
中心网站: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名称:安康住房公积金网;网址:http://www.akgjj.gov.cn/
网上服务:
目前已开通网上查询、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及“安康公积金”政务微博,方便职工查询信息、咨询政策、投诉建议。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 2779 家,实缴职工 10.92万人,缴存 6.29 亿元,同比增长 3 %。当年新开户单位 72 家, 新开户职工 0.18 万人,净增单位 72 家,净增职工 0.17 万人。截至 2014年底,缴存总额 44.71亿元,缴存余额 28.8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17%、15 %。
(二)提取:2014年,提取3.06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 49 %,比上年同期增加 14个百分点。截至 2014 年底,提取总额 16 亿元,同比增长 2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最高贷款额度为 50万元 。2014年,全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31万笔 7.1亿元,同比增长19%、29 %。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3.15 亿元。截至 2014 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77 万笔 38.44亿元,贷款余额 20.93 亿元,同比增长 7 %、22 %、23 %。个贷率为 72 %,比上年同期增加 5 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我市目前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四)购买国债:2014年,购买国债0亿元。当年兑付国债金额0.17亿元,期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17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 10.05亿元。其中,活期0.7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7.15亿元,1年以上定期1.2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1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83%,比上年同期增加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11171 万元,同比增长18%。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90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822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 44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5917万元,同比减少0.05%。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5439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6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11万元,其他支出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254万元,同比增长63%。增值收益率1.95%,比上年同期增加0.5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8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32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23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639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639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847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5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10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4万元,公用经费162万元,专项经费20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36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当年贷款余额的1 %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847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84%,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94%。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我市目前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4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4%和3%。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8%,国有企业占1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其他占3%。
(二)提取业务:2014 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1.11 万笔 3.06 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56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23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31 %,租赁住房占 0.00005 %,其他占 2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44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3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0.003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0007%,其他占13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39.89%。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3300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19.76 %,90-144(含)㎡占68.98%,144㎡以上占11.26%;新房占93.6%,二手房占6.4%。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1.32%,中等收入群体占66.92%,高收入群体占1.76%。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我市目前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140.21%。
六、其他重要事项
1.2014年,市直机关、汉滨区、石泉县、汉阴县、宁陕县分别将干部职工津补贴纳入缴存基数。
2.根据央行通知规定,自11月22日起,安康市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从4.5%降至4.25%,5年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从4%下调至3.75%。
3.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4.在11个管理部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启动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建设;窗口一线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探索实施沉淀资金存款招标制。
5.当年进行行政处罚1例。2014年7月1日,安康铁路祥泰服务部180余名职工要求单位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调查核实后,于7月23日向安康铁路祥泰服务部送达了《住房公积金催建通知书》。11月2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向安康铁路祥泰服务部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安康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