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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23-02-23 09:15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中心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事项、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其他信息、管理体制、决策机构等类别。

二、编排说明

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大部分采用政府信息索引号(索引号由本单位的部门代码+年号+分类号+顺序号构成)、名称、生成日期等构成形式呈现。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网站https://gjj.ankang.gov.cn进行网上公开,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主管部门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单位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及申请的提出

本单位受理网上申请、信函申请和当面申请。受理机构为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信息科,办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联系电话:09153269119,传真号码:09153269391,电子邮箱:akgjj2013j@163.com,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瀛湖路1491号,邮编:725000

网上申请请访问“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门户网站(http://gjj.ank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信函申请和当面申请请与受理机构联系,并填写《安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当面受理点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

(二)申请的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予以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本单位已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本单位尚未主动公开的信息,若可公开,则在网上相关栏目予以公开,并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若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单位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6)本单位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单位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五、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2021年122日               

 

           安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

           安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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