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中心文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1年07月22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1-07-22 16:23 |
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的通知
安财办(2011)31号
市直各单位:
为有力支持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发挥住房公积金优势,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和《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09】35号文件规定,安康市财政局、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从
安 康 市 财 政 局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