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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上调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月缴上限4400元

作者:潘姝发布时间:2013-06-17 08:29

贵阳新闻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七次全体会议上获悉,管委会委员全体表决通过,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控制倍数将上调,由调整前的3倍增加为5倍。调整后,今年贵阳市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可达到4400元。

2006年对《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时,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不能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5倍。2007年,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贵阳市按照3倍执行,并沿用至今。近年来,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逐年递增的同时,显现出资金总体规模较小,保障能力相对较弱的问题。而从西部各城市的情况来看,成都、西安等地执行的标准均是5倍,西宁、昆明的缴存上限也高于贵阳市。

因此,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管委会审议决定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控制倍数上调,由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调整为5倍。

按照贵阳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测算,贵阳市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320元,截至2012年底,贵阳市已有11681名职工达到2320元的月缴存额上限。当缴存基数上限控制倍数提高到5倍,今年的月缴存额上限可达到4400元。倍数调整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预计可实现月新增2429万元,年新增2.9亿元,可以有效缓解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紧张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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