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缇香郡”)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 | 公开形式: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4月19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4-19 01:01 |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同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各管理部、各科室:
经审查,同意向购买以下楼盘的业主中,符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对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陕西新明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缇香郡”住宅小区G1#、G2#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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