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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作者:未知发布时间:2019-04-16 15:19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安康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8年召开 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2017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方案、2017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 5个科, 12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11人,其中,在编85人,非在编2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148,实缴单位2868家,净增单位87家;新开户职工0.77万人,实缴职工12.4万人,净增职工1.73万人;缴存额13.08亿元,同比下降 0.3%    2018年末,缴存总额91.49亿元,同比增长16.68%;缴存余额46.46亿元,同比增长10.46%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1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8.69亿元,同比增长22.05%;占当年缴存额的66.44%,比上年增加 12.14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45.03亿元,同比增长23.88%

(三)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1万笔10.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3%18.94%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95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12万笔77.28亿元,贷款余额37.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4%15.81%13.8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1.49%,比上年增加 2.40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增加0家。

(四)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9.34亿元。其中,活期0.3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6.9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1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1.49%,比上年增加2.4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3324.46万元,同比增长10.53%。存款利息1651.9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1668.4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4.14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8年,业务支出7285.46万元,同比增长21.4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738.37万元,归集手续费150.6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96.19万元,其他    0.2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 6039万元,同比下降0.26%。增值收益率1.38%,比上年减少 0.1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460.0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42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158.99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1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00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541.0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897.0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1564.81万元,同比下降31.17%。其中,人员经费1133.74万元,公用经费119.56万元,专项经费 311.5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33.94万元,逾期率 0.35‰。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 当年新增贷款余额 的1%提取。    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460.01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541.07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46%,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42%

(二)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8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3.13%16.21%-0.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2%,国有企业占9.07%,城镇集体企业占1.53%,外商投资企业占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43%,其他占20.1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17%,国有企业占14.28%,城镇集体企业占1.34%,外商投资企业占0.0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5%,其他占15.13%;中、低收入占 95.4%,高收入占4.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63.89%,国有企业占7.66%,城镇集体企业占2.56%,外商投资企业占0.4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4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18%,其他占11.78%;中、低收入占99.56%,高收入占0.44%

(二)提取业务:2018年,3.4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8.69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8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8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14%,租赁住房占0.36%,其他占4.4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1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3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60%,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21%,其他占3.0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8%,高收入占5.2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1.45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9.23%,比上年减少 13.0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847.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90-144(含)平方米占72.28%144平方米以上占20.72%。购买新房占77.9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13%),购买二手房占14.3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其他占6.37%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1.2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8.77%,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66%30-40岁(含)占38.92%40-50岁(含)占21.74%50岁以上占9.68%;首次申请贷款占83.5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6.49%;中、低收入占90.1%,高收入占 9.9%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1344712.6万元。    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051.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012.1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1.60%,比上年增加22.4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通综合服务平台。8月28日正式开通以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为载体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方便缴存单位和干部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二)提高贷款额度。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全市统一提高到6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

(三)简化办事流程。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无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贷款时无须提供《住房情况诚信声明》。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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